本會計師事務所自成立 以來,以提供會計師法 規定之會計師業務為服 務項目,服務對象包括 建設、營造、製造、零 售、批發、貿易、投資 公司、醫院…等各行業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醫院診所所開立的醫療收據為印花稅法所規定之銀錢收據,惟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規定,全民健康保險的單據免貼繳印花稅。因此,醫院診所開立予全民健康保險對象的收據,如屬健保給付範圍者,免貼印花稅票;如非屬健保給付範圍者,金額在250元以上之單據,應由醫院診所貼繳千分之四印花稅。例如掛號費、住院伙食費、牙齒之齒列矯正、植牙、美白、眼睛之雷射開刀、視力矯正、皮膚之雷射除斑、瘦身豐胸等,則應貼繳印花稅。 新聞出處: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