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計師事務所自成立 以來,以提供會計師法 規定之會計師業務為服 務項目,服務對象包括 建設、營造、製造、零 售、批發、貿易、投資 公司、醫院…等各行業
上市櫃股票買賣時,會由券商代徵證交稅,不過若是採無償贈與模式,北區國稅局指出,此類樣態不課證交稅,但應事先申報贈與稅,取得相關證明書後,向證券發行公司辦理移轉登記。 官員表示,近來台股熱絡,也常發生民眾因贈與而取得有價證券的情形,國稅局接到不少通電話,都在問受贈有價證券時,應否報繳證交稅。 《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凡買賣有價證券,除各級政府發行的債券外,應課徵證券交易稅,官員表示,不過在最近民眾詢問的情形中,若是因「贈與」而取得有價證券 ,就不算是買賣行為。 因此,官員指出,依證交稅條例規定,受贈股票不必課徵證交稅,但仍應依法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 新聞出處:經濟日報 11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