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計師事務所自成立
以來,以提供會計師法
規定之會計師業務為服
務項目,服務對象包括
建設、營造、製造、零
售、批發、貿易、投資
公司、醫院…等各行業


 
公告主題: 義賣活動消費 不得列捐贈
公告類別: 新聞發佈
公告內容:

列舉捐贈扣除額是許多民眾愛用的節稅方式,不過國稅局提醒,列舉對公益團體的捐贈金額,應以「無償」性質為限,有民眾會誤以為在公益團體舉辦的義賣活動中消費也能視為捐贈,但實際上國稅局會不予認列。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規定的捐贈列舉扣除額,是指納稅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的捐贈,且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的20%,除非是有關國防、勞軍捐贈及對政府捐獻,才能不受金額限制。
國稅局表示,捐贈必須是以自有財產無償給與,若納稅人申報的捐贈有對價關係者,即使對象是公益團體,仍非屬捐贈性質,無法在申報綜所稅時列舉扣除。
國稅局舉例,納稅人甲君在108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中,列報現金捐贈扣除額7萬餘元,其中1萬餘元是甲君在某基金會舉辦的義賣書展中購買書籍的支出,此情況就不能被視為捐贈。

公告日期: 2022/6/6 上午 09:00:33
= 回上頁 =

 
   
 








       more...
 

 
  最佳解析度 IE 6.0以上 1024*768 資信聯合會計事務所 版權所有.翻版必究 © 2010 LH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