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2017-11-01 | 函令解釋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十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 106003284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17、20、27、28、36、37、40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七會計年度施行

修正條文對照表
http://law.moj.gov.tw/News/news_getfile.ashx?Type=N&MSGID=134593&FTYP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