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團體舉辦臨時性文康活動得申請免徵娛樂稅

2022-06-21 | 新聞發佈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學生團體舉辦電影欣賞、演唱會及舞會等臨時性文康活動並收取費用,應課徵娛樂稅,但符合免稅規定,免徵娛樂稅。

隨著畢業季節到來,各學校常舉辦畢業舞會等活動,該局提醒,學生團體若於校園內舉辦是類活動有售票或收取費用者,應於舉辦前向該局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該局進一步說明,學校核准設立之學生團體,經學校同意以校內員生為對象舉辦之電影欣賞、演唱會及舞會等臨時性文康活動,並經學校證明其全部收入作為該學生團體之用者,得比照娛樂稅法第4條規定免徵娛樂稅。

該局再次提醒,學生團體若符合上述免稅要件時,應於活動結束後規定期限內,檢附學校出具全部收入作為該學生團體之用的證明文件,申請免徵娛樂稅。

民眾如果有任何疑問,可以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5-2224371分機108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出處: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11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