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0 | 新聞發佈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11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所得申報書之申報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同年2月6日止(因112年1月遇連續三日以上國定假日,且112年2月5日適逢假日,申報期限順延至2月6日),請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依限完成申報。 (聯絡人:審查二科呂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