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軌反避稅浪潮…交換帳戶資訊,台日後年啟動

為接軌國際反避稅潮流,避免被冠上「避稅天堂」惡名,我國努力與卅二個租稅協定簽署國進行稅務合作,財政部昨天宣布與日本達成稅務資訊交換共識,未來我國金融機構及日本在台企業必須遵循稅務透明新規定,日本也是我第一個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的國家。 財政部表示,台日雙方最快明年六月開始自動交換跨國企業集團國別報告(Country-by-Country Reports),直接互相交換資訊,在台日商及在日台商可以減輕申報義務。...

業務發生之交際費與廣告費如何區分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為推展業務,其多樣化之促銷活動所支付費用,於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申報,究屬「交際費」或「廣告費」性質,常滋生困擾。...

大陸台幹薪資稅務重新檢視

中國大陸稅務環境改變,除了明年1月個人所得稅「變法」上路,再加上CRS資訊交換網絡下,減稅的同時為了鞏固稅源收入,中國大陸當局對個人稅的查核力度勢必「更上層樓」。會計師建議,企業應重新檢視台幹的薪資及稅務安排,以降低不必要的成本。 KPMG稅務投資部會計師劉中惠表示,中國大陸以及台灣的稅法規定不同,因此如果台幹在兩地都有領薪水,必須要特別注意稅負安排,並以正確的方式申報。...

付跨境電商廣告費須辦扣繳

臉書(Facebook)等社群網站蓬勃發展,愈來愈多營利事業看中「社群商機」,於臉書等平台刊登廣告推廣業務。此現象涉及的稅務問題引起國稅局關注,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指出,如所刊登廣告的平台為跨境電商,營利事業應在給付廣告費時,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並在10日內完成申報,否則將會受罰。 中區局官員指出,跨境電商透過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提供我國營利事業廣告平台的做法,與我國具經濟關聯性,屬我國來源所得。如跨境電商在國內有代理商,即由代理商辦理扣繳;若在國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就是由國內營利事業在支付時,自行辦理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