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釋營利事業或團體會員繳納會費無需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及填發免扣繳憑單

財政部表示,邇來國內機關團體陸續向該部洽詢營利事業或團體會員繳納會費,應否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及填發免扣繳憑單問題。該部經審慎研析後,於99年12月24日核釋,營利事業或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加入各該業同業公會或加入依法成立之人民團體成為會員,依規定繳納之會費,免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及填發免扣繳憑單,俾利徵納雙方遵循。...

未取得專利權之專門技術不適用無形資產分年攤提之規定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以未取得專利權的專門技術作價投資者,不屬於無形資產範圍,不適用所得稅法第60條無形資產計提攤折費用規定。 該局查核某公司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發現列報專門技術作價投資之攤銷費用1,000萬元,由於該專門技術並未取得專利權,無所得稅法第60條無形資產計提攤折規定之適用,予以剔除補稅。...

遭冒名為有限公司股東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而被財政部限制出境者,須取得法院裁判確定證明,方可解除出境限制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常有民眾到機楊準備搭機出國時,被海關人員攔下,才發覺已被限制出境,經查詢後,方驚覺被冒名為公司股東,因而感到憤憤不平。 依該局說明,公司法第8條第2項規定,清算人為公司清算階段之負責人,若清算公司欠稅金額達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3項規定之標準,且公司章程對清算人未有規定,亦未選任清算人,若為股份有限公司,國稅局將依公司法第322條規定,以全體董事為法定清算人,若為有限公司,則依公司法第113條準用第79條規定,以全體股東為法定清算人,函報財政部核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其出境。...

「一百年度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及員工薪資通常水準」

財政部2010.12.24台財稅字第09900449680號 核定「一百年度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及員工薪資通常水準」。 一、一百年度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 (一)向金融業借款之利息,依約載利率,核實認定。 (二)向非金融業借款之利息,其利率最高不得超過月息1分3厘,超過部分不予認定。 二、一百年度營利事業員工薪資通常水準: (一)公司組織及合作社職工之薪資(包括年節獎金),核實認定。 (二)獨資或合夥事業之資本主、執行業務合夥人、經理及特聘技術人員之薪資(包括年節獎金),核實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