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營營業人應於110年1月15日前辦理109年度營業稅額調整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採曆年制之兼營營業人除有特殊規定當年度免辦調整外,應於110年1月15日以前申報109年11至12月營業稅時,填寫「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採直接扣抵法者填寫「兼營營業人採用直接扣抵法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按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調整稅額後,併同該期營業稅額申報繳納。...

營利事業取得退還減徵之貨物稅,應列為固定資產成本或當年度費用的減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政府為鼓勵消費者購買節能電器、將中古汽機車及老舊大型車汰舊換新,達節能減碳、綠色消費及改善空污等政策目標,已陸續發布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第12條之5及第12條之6減徵貨物稅之規定,營利事業或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下稱機關團體)如購買符合前揭規定貨物,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之稅額,係退還購買該貨物之部分價款,非屬所得性質,應將該退稅額列為固定資產成本或當年度費用之減項。...

公司與國外公司進行共同研究發展之支出,應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專案認定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跨國共同研究發展乃為現行產業創新之潮流趨勢,依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8條第3項規定,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與國內外公司、大專校院或研究機構共同研究發展所為之支出,如符合本辦法之規定,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專案認定者,准予核實認列其研究發展支出:一、足資證明其所分攤之研究發展支出符合本辦法規定之相關說明或文件。二、載明各參與人之支出分攤方式、投入內容及研究發展成果歸屬方式之共同研究發展合約。三、就各參與人分攤之支出與投入內容及研究發展成果歸屬約定顯著相當之證明文件。四、與國...

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即將走入歷史 導入電子發票是最佳選擇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105年7月15日發布「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5條修正條文規定自106年1月1日起,停止核准營業人以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鑑於使用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下稱電算機發票)之營業人已具有相當程度之資訊能力,如轉換導入電子發票相當便捷亦有利於公司整體e化及內部控制效能,財政部為讓營業人有規劃調整資訊系統整合作業的充裕期間,所給予3年的緩衝期已將屆滿,電算機發票將於明(110)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營業人可依企業規模、業務需求、資訊能力自由選擇欲轉換的發票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