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列報損失,需留意報備時限

營利事業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產生的費用及損失,依法可於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認列費用或損失,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有四種損失,如果沒在規定時限內向稅捐稽徵機關報備,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就可能無法列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第一種是商品盤損,適用於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或經核准採零售價法的營利事業,應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檢具清單報請該管稽徵機關調查,或經會計師盤點並提出查核簽證報告或年度所得稅查核簽證報告,經稅捐稽徵機關查明屬實者,可以認列為當年度損失。...

企業報房地合一稅,三點留意

企業處理房地合一稅時,有三大重點要留意。台北國稅局指出,首先,企業出售房地所得,要併入當年度營所稅計算;其次,併入稅基後,還可以再額外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第三,由於已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因此該筆交易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並不能列為成本費用節稅。 房地合一稅從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企業交易近年才取得的房地,房屋及土地交易所得,都要一併計入年度營利所得額,並課徵營所稅,且不再適用以往《所得稅法》第4條有關出售土地免納所得稅的規定。...

綜所稅申報截止未核定前可更正

今年綜合所得稅申報已經於昨(30)日截止,北區國稅局提醒,針對剛申報完、尚未核定的稅額試算案件,納稅義務人如果發現採列舉扣除額較為節稅,還來得及向國稅局更正申報,欲更正者應及早把握時間。 申報綜所稅時,可選擇用定額的標準扣除額,或將各類支出單據作為列舉扣除額節稅。官員表示,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25條規定,二種節稅管道當中,納稅義務人一旦選定其中之一,且申報案件經稽徵機關核定後,就不能再要求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