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8條草案

財政部今(29)日預告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12條、第18條草案, 自110年1月1日起,恢復個人未上市、未上櫃且未登錄興櫃股票(以下簡稱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以健全稅制,維護租稅公平。...

暫停營業之營利事業申報營所稅相關規定

所得稅報繳期限僅到6月30日,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今年申報的是去年的所得稅,因此受到新冠肺炎影響而在今年申請暫停營業的商家,仍要記得在期限內申報去年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以免逾期申報,還要加徵一筆滯報金或怠報金。 國稅局舉例,甲公司經營餐飲業,今年以來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影響,生意清淡,因此在今年3月31日辦理暫停營業,依據所得稅法及相關函釋規定,甲公司仍應在今年6月30日前,辦理去年營所稅結算申報。...

外國公司取得權利金收入之相關規定

外國公司在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承包營建工程、提供技術服務、出租機器設備等四大業務,可依據所得稅法第25條規定適用減稅。不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外國公司取得「權利金收入」不能適用這項規定,若相關業務涉及權利授權,記得要將權利金收入獨立出來計稅。 國稅局官員表示,前述四項業務由於成本費用分攤計算困難,因此特別在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中規定,外國公司從事相關業務,可向財政部申請核准,營業收入可不必全額計稅,而是以一定比率計算所得額,之後再以扣繳率20%來計算扣繳稅款,可達到減稅效果。...

財團法人解散後以所有房屋無償移轉為基金會所有之契稅相關規定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財團法人解散後以所有房屋無償移轉為基金會所有,核屬不動產之贈與,依照契稅條例第2條、第7條規定,應由基金會報繳贈與契稅。 該局說明:本案房屋所有權之移轉,核屬贈與性質,現行稅法對於兩個不相隸屬之財團法人間財產移轉,並無特別減免契稅之規定,依照契稅條例第2條及第7條規定,應由基金會報繳贈與契稅。至於財政部68台財稅第37603號函,係指規定財團法人組織之宗教團體,將部分不動產以捐贈方式移轉為原屬該財團法人之分支機構所有,另再成立財團法人時,得免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故此函解釋與本案情形不同,自不能比照免徵。...

適用產創條例第23條之1有限合夥組織創投事業之租稅優惠所得計算應注意事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協助新創事業營運初期募集資金,鼓勵有限合夥創業投資事業(下稱有限合夥創投事業)投資新創事業,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1規定,自106年1月1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依有限合夥法規定新設立且符合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之有限合夥創投事業,於設立之次年2月底前向中央主管機關擇定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1規定,且於自設立之會計年度起10年內(適用期間),每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開始日2個月前申請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該有限合夥創投事業當年度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而係依規定計算各合夥人之營利所得額課稅,嗣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