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民眾現金流量,北區國稅局表示,為協助納稅義務人順利度過這段艱難時間,財政部祭出八大稅目可緩繳措施,最近又發布解釋令,針對受影響沒辦法在繳納期間內完成繳稅的情況,不論應納稅額金額多少,可以選擇延繳一年,或是改成三年內分期繳納。 不只在亞洲各地,新冠肺炎疫情也在歐美大爆發,影響眾多旅遊回國民眾確診,官員表示,有鑑於本次疫情影響層面廣泛,真的有很多民眾受到疫情影響,不論是居家檢疫或是隔離,都可能導致無法在規定期間內繳清稅捐。...
個人可延緩繳稅,企業可獲低利貸款!行政院24日召開記者會,中央銀行宣布將加碼2000億,並提供低利貸款,協助銀行放貸。政務委員龔明鑫也說,個人與企業因疫情有貸款、繳稅困難者,最高可以延緩繳納6個月。另外,水、電費將至少打95折。觀光業也將加碼補助,業者每月最多可領20萬元補助。 延緩貸款+發生活補助...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者,依所得稅法第3條第2項規定,應就其中華民國境內外全部營利事業所得,合併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對於其來自中華民國境外之所得,已依所得來源國稅法規定繳納之所得稅,得由納稅義務人提出所得來源國稅務機關發給之同一年度納稅憑證,自其全部營利事業所得結算應納稅額中扣抵,其可扣抵限額之計算,是以境外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後之所得額為準,而不是直接以該筆境外收入來計算。...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日接獲店家來電詢問,今年適逢閏年,因收銀機設備老舊,2月29日當天所開立的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交易日期跳成3月1日,造成發票開立日期錯誤,且因已交予消費者而無法收回作廢重開,應該如何處理?...
財政部於今(25)日發布「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以協助受疫情影響之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 財政部表示,該部已於109年3月19日發布解釋,對於納稅義務人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因受疫情影響致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之案件,不受應納稅額金額多寡限制,延期期限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