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事業僅剩一人,應辦決算清算申報

合夥組織的營利事業,如果因為有人退夥,導致合夥人只剩一人時,必須依規定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若未申報,經稽徵機關調查有應課稅所得者,除了補稅,還可處三倍以下罰鍰。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常接到納稅義務人詢問,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若變更負責人,該如何判斷是否須辦理決算及清算申報?國稅局解釋,應回歸獨資、合夥的定義來看。 以獨資組織而言,若變更負責人,等於是原負責人已經將全部資產負債通通轉給新的負責人,此時就必須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 新聞出處:經濟日報...

大陸台商海外調貨,留意稅制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安侯建業會計師劉中惠指出,中國大陸台商若有意向海外供應商調貨,可採行海外拉貨、大陸保稅區轉運、入境大陸轉運等三種做法,選擇不同方案時要留意大陸外匯管制措施,以及關稅、贈值稅等相關稅賦。 劉中惠表示,大陸台商為了能如期交貨,可以選擇的第一種做法是「兩頭在外」的貿易型態,也就是向海外供應商調貨,直接發貨給海外最終客戶的模式,貨品不用通過大陸海關,但是這種做法最大的問題,在於面臨大陸外匯管制政策。...

營業稅申報常見錯誤態樣及應注意事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提供民眾正確申報營業稅觀念,避免錯誤遭受補稅處罰,特彙整營業稅申報常見錯誤態樣及應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新設立且已開始營業並購買統一發票營業人,當期如無銷售額仍須辦理營業稅申報,惟營業人往往誤認無銷售額即無須申報,致被加徵滯、怠報金。 二、誤用前期統一發票或提前使用統一發票,漏未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 三、總分支機構間領用之統一發票誤以為可以相互調借使用。 四、誤將不得扣抵進項憑證提出扣抵或將得扣抵進項憑證重複扣抵,致發生虛報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