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遺贈稅扣免額不變

財政部公告2018年發生的繼承或贈與案件,其適用遺產稅與贈與稅的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的金額。因為物價指數並未上調至應行調整的標準10%,因此遺贈稅的免稅額與相關扣除額等金額不變。 明年遺產稅的免稅額仍維持1,200萬元,而贈與稅的免稅額亦維持220萬元,和今年一樣。...

反避稅資訊交換三方式

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14日表示,今後我國與締約他方國進行稅務用途資訊交換,有三種方式:個案請求、自發提供及自動交換。而財政部已宣布將在2020年與其他國家進行第一次交換。 安永指出,企業或個人都應評估海外帳戶資訊交換後,過去年度及未來將涉及的稅務法規遵循風險。 反避稅已成全球趨勢,財政部也已完備台灣版肥咖(CRS)子法「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和締約國進行稅務用途資訊交換的方式,除了過去的個案請求外,新增自發提供與自動交換兩種方式。...

獨資商號變更負責人,其存貨移轉與新負責人視為銷售,應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2款規定,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或將貨物抵償債務、分配與股東或出資人者,視為銷售貨物。因此使用統一發票之獨資商號因轉讓或變更負責人時,原負責人隨同將存貨及固定資產移轉給新負責人,依法視為銷售貨物,應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

全球反避稅台商交易全都露

我國積極搭上反避稅列車,近兩年來有八個租稅協定締約國,自發性給予我國資訊交換案件約83件,各區國稅局進行相關企業申報營所稅可進一步調查。財政部表示,台商交易「全都露」,企業尤其需注意勿虛報進貨成本,以免增加查核風險。 我國以往僅進行個案資訊交換,較為普遍方式有三種,除個案請求外,還包括自發提供、自動交換資訊等兩項。以「自發提供(SEOI)」來說,是依租稅協定進行稅務資訊交換時,一方締約國主管考量其持有的稅務資訊,可能對他方締約國有課稅利益,「自發性」提供稅務資料供查核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