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稅務議題,公司高階經理人也要留意潛在風險,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蔡朝安指出,當基層員工爬上公司高層,將可能影響其退休年資的稅務認定。 蔡朝安表示,依《公司法》第29條規定,高階經理人與公司之間,可能是以委任關係為主,但同時又可能與《勞動基準法》認定的勞工身分重疊,也可能只具備委任關係,而非勞工。 如果一位總經理原本適用勞退舊制,雇主也願意依法提撥退休金,蔡朝安指出,然而根據主管機關見解,這筆錢並不能從勞退準備金專戶動支,只有純粹擔任勞工的年資,才可以從專戶提撥退休金。...
個人自行新建或移轉取得住家用房屋,如符合自住房屋要件者,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應向房屋所在地方稅務機關申報使用情形,以適用較優惠之自住房屋稅率。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個人所有住家用房屋符合下列要件者,屬供自住使用: 一、房屋無出租使用。 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未辦繼承登記或雖辦竣繼承登記但未分別持分的土地,屬公同共有土地,依稅捐稽徵法第12條規定,公同共有土地由管理人負納稅義務,如果未設管理人,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全體公同共有人對應納稅捐負有連帶責任。因此,因繼承取得的土地,未辦繼承登記或登記為公同共有,繼承人對此類土地應納稅捐未全部繳清者,全體繼承人仍應負繳納責任。...
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所謂自用住宅用地,以其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為限,如地上房屋為兄弟姊妹所有,因土地所有權人與兄弟姊妹為旁系親屬關係,該土地所有權人無法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民眾為增加房屋使用面積,將房屋原有挑高部分,私自增(改)建夾層,這種於原有房屋內增(改)建之夾層是否也要繳納房屋稅呢?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按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凡是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均為房屋稅之課徵對象,所以房屋內的夾層自然也不例外。房屋增(改)建夾層,由於增加房屋使用面積,不論是否領有使用執照,均為房屋稅條例第3條之課徵對象,須納入房屋稅籍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