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臨時建築 須徵房屋稅

近期以來房市熱絡,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建商於建案興建期間,雖然主建案尚未剛工,仍可能會有工棚、樣品屋以及接待中心等臨時性建築,以上全都應設立房屋稅籍,直到臨時建築拆除後,才可以註銷稅籍、停徵房屋稅。 稅務局指出,春節前夕曾接獲建設公司致電詢問,該建商在興建房屋過程中,為了方便建築工人休息,於工地周邊建臨時性的工棚;為了銷售方便,該公司也已經在建案周邊設立售屋接待中心,以及供客戶觀覽的樣品屋,希望瞭解以上各類建物,是否需課徵房屋稅。...

繼承農地五年內移轉 要補稅

繼承到老家傳下來的農地,可適用遺產稅免稅規定,但必須在繼承後五年內持續維持農用,南區國稅局表示,包括協議分割農地、與他人交換等值農地等,都可能會遭補徵遺產稅。 官員表示,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規定,遺產當中如果包括農用農地,那麼土地及地上農作物,都可以全數免徵遺產稅,但繼承人若在繼承後五年內,沒有持續將土地作農業利用,將會被追繳應納稅負。 值得注意的是,官員指出,法律所規範的主體,不只是農地本身必須農用,「繼承人」持續持有該筆農地,也是法令規範的重點之一。...

共有屋分割出售 留意稅事

家人間共有持分的房屋,若想分割產權出售,可能衍生房地合一稅的負擔,高雄國稅局表示,如果分割產權後持分增加,又是在房地合一稅上路後才進行分割,滿足以上二項條件,就屬於課稅範圍,但常常出現忽略漏報的情況。 最近高雄國稅局查獲一起漏報案件,某個大家族內部在分配財產,家族成員間早在2006年就以繼承取得一大筆祖傳地,由好幾位兄弟共有。官員表示,直到去年3月間,透過家族成員之間協議,一位弟弟決定將其手中的房地持份,4月時賣給另一名建商親戚,讓親戚好好活用該塊土地,殊不知卻因為漏報房地合一稅,因而挨罰。...

今年報稅所得資料分開提供或不提供 15日起可申請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欲申請109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及不提供「全部扣除額資料」或「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資料者,申請期間2月15日起至3月15日止,可依線上或向國稅局申請兩種方式申請或撤銷申請。 要線上申請的民眾,需以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已申辦網路服務註冊的健保卡、其他經財政部同意的電子憑證或以「申請人的身分證字號及109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所載戶號」等4種擇一作為通行碼,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線上申請。...

房屋存放營業相關物品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按房屋使用用途分別適用不同稅率,分為自住住家用(1.2%)、非自住住家用(1.5%)、非住家非營業用(2%)、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營業用(3%)。 營業用房屋之認定,依實際使用情形作為依據,不論營利事業是否有取得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亦不論是否供門市交易使用,凡屬於與營業不可分離之部分,均依實際供營業使用之面積,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故存放營業相關物品(原料、在製品、或製成品)之倉庫,亦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