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部分供自用住宅使用,部分供營業使用,其坐落基地可申請按比例課徵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國稅局提醒公司負責人別忽略扣繳義務,若未依法扣繳稅款並申報,即使扣繳所得人已將這筆應扣繳所得報稅,公司雖可免於補稅,但違反扣繳義務規定仍會受罰,提醒公司負責人等扣繳義務人留意。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舉例,甲君是某公司負責人,該公司在2018年3月給付租金80萬元給房東乙君,依規定應扣繳10%稅款8萬元,但甲君僅以50萬元扣繳10%稅款5萬元,短扣繳稅款3萬元,隨後被國稅局查獲短報,依所得稅法規定處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有新立案之補習班業者來電詢問,向學員收取學費所出具之憑證,是否應貼用印花稅票? 該局說明,除由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辦理者,所開立之憑證免納印花稅外,其他由團體、私人、或公司行號所辦理之補習班、安親班、才藝班等,收取費用所開立之收據係屬印花稅法規定之銀錢收據,應依法按收費金額千分之4,由立據人貼用印花稅票並銷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69條第3款規定,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不適用同法第67條及第68條之暫繳申報規定,免辦理暫繳申報。 該分局提醒,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仍應依規定於每年5月辦理結算申報,且自申報107年度以後營利事業所得稅時,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結算稅額;其營利事業所得額,應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類規定列為營利所得,依同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109)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將於今年10月1日至31日開徵,10月31日適逢假日,繳納期限依規定順延至同年11月2日截止,請納稅義務人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該署說明,一般自用車輛於每年4月1日開徵使用牌照稅,營業用車輛於每年4月及10月分上、下二期開徵。納稅義務人可以從行車執照分辨車輛係自用或營業用。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之繳款書,由地方稅稽徵機關郵寄納稅義務人,尚未接獲繳款書或對稅額有疑問者,可向車籍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其派駐監理機關服務櫃檯申請補發或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