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軌反避稅浪潮…交換帳戶資訊,台日後年啟動

為接軌國際反避稅潮流,避免被冠上「避稅天堂」惡名,我國努力與卅二個租稅協定簽署國進行稅務合作,財政部昨天宣布與日本達成稅務資訊交換共識,未來我國金融機構及日本在台企業必須遵循稅務透明新規定,日本也是我第一個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的國家。 財政部表示,台日雙方最快明年六月開始自動交換跨國企業集團國別報告(Country-by-Country Reports),直接互相交換資訊,在台日商及在日台商可以減輕申報義務。...

業務發生之交際費與廣告費如何區分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為推展業務,其多樣化之促銷活動所支付費用,於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申報,究屬「交際費」或「廣告費」性質,常滋生困擾。...

大陸台幹薪資稅務重新檢視

中國大陸稅務環境改變,除了明年1月個人所得稅「變法」上路,再加上CRS資訊交換網絡下,減稅的同時為了鞏固稅源收入,中國大陸當局對個人稅的查核力度勢必「更上層樓」。會計師建議,企業應重新檢視台幹的薪資及稅務安排,以降低不必要的成本。 KPMG稅務投資部會計師劉中惠表示,中國大陸以及台灣的稅法規定不同,因此如果台幹在兩地都有領薪水,必須要特別注意稅負安排,並以正確的方式申報。...

營業人承包工程不得以工程款抵付違約罰款之餘額開立發票與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包作業承包工程,如委託人依工程合約對承包人所為之罰款,承包人雖得以其尚未支付之工程尾款抵付罰款,惟仍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之規定時限,於工程合約所載每期應收價款時之金額,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該局特別舉例說明,甲公司承包乙公司工程,工程完工後尚有工程尾款500萬元未領,嗣因甲公司逾期完工被乙公司處罰款300萬,甲公司不得以工程尾款500萬元抵付逾期罰款300萬元,而僅開立200萬元之發票予乙公司,因甲公司被處罰款與依限開立發票係屬二事,甲公司仍應依規定時限,開立500萬元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