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105年7月15日發布「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5條修正條文規定自106年1月1日起,停止核准營業人以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鑑於使用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下稱電算機發票)之營業人已具有相當程度之資訊能力,如轉換導入電子發票相當便捷亦有利於公司整體e化及內部控制效能,財政部為讓營業人有規劃調整資訊系統整合作業的充裕期間,所給予3年的緩衝期已將屆滿,電算機發票將於明(110)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營業人可依企業規模、業務需求、資訊能力自由選擇欲轉換的發票種類。...
使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主動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但有部分店家未主動開立,而且遇有買受人向其索取統一發票時,常會以其標價未含營業稅為由,要求買受人須另加付5%營業稅款,類此定價未內含營業稅行為已違反稅法規定。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第2項規定,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所以商品標示的定價,是含稅之銷售價格,如果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未依規定內含營業稅,經國稅局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外國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者,得於取得勞務報酬或營業利潤報酬前,向國稅局申請適用之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度計算所得額,按規定之扣繳率扣繳稅款。...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規定,營業人不論有無銷售額,應按期申報並檢附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稅額。因此,營業人之進項稅額准予扣抵或退還,應以「已申報者」為前提,如營業人於稽徵機關查獲短漏報銷售額後,始提出合法進項憑證,於計算漏稅額時,該進項稅額不得自當次查獲短漏報之銷項稅額中扣抵。...
行政院第3730次會議今(10)日討論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8條修正草案,自110年1月1日起,恢復個人未上市、未上櫃且未登錄興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並配合培植新創事業帶動產業轉型政策,將符合一定條件之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股票排除適用。 財政部說明,我國自9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條例(即最低稅負制),目的係為使適用租稅減免規定而繳納較低稅額或完全免稅之納稅義務人,課以最基本之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