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關於贈與稅之課徵,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項規定,財產所有人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允受之行為,應課徵贈與稅。當事人將存款由自己之帳戶轉帳或匯至他人之帳戶時,該款項即為各該帳戶所有人占有,存款所有權已移轉予各該帳戶所有人,應認該款項業經其受領,自可作為當事人將財產無償移轉予他人之認定。...
財政部2010.12.09台財稅字第09900417190號 營利事業派員參加所屬同業公會舉辦之教育訓練課程支付之教育訓練費用,給付時免予扣繳所得稅,惟仍應依法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及填發免扣繳憑單。請 查照。 一、(係引敘來文機關發文日期及文號,從略)...
財政部2010.12.20台財稅字第09904120490號...
財政部2010.08.06台財稅字第09900179790號 一、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投資國內其他營利事業獲配之股票股利,嗣後出售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1規定計算證券交易損益時,得以其面額依同法第44條及第48條規定計算成本;營利事業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7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規定計算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時,亦同。...
一、按有限公司之股東,以自然人或法人為限,又依公司法第108條之規定,有限公司之董事係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準此,「信託財產專戶」尚不得為有限公司之股東或董事。 二、查信託法第1條規定:「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有限公司股東之出資額亦屬財產種類,並未為信託法所排除,惟該財產之移轉仍應踐行公司法第111條之規定,並辦理修正章程變更登記即可。有關公司章程及登記表上之股東或董事姓名,仍應以受託人之姓名登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