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2010.12.09台財稅字第09900417190號 一、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以下簡稱機關團體)接受會員或外界捐贈之物品(含食品),如未有轉售情事,僅將該受贈物品(含食品)依其創設目的從事公益慈善活動轉贈予須受救(捐)助之個人或其他機關團體,得由機關團體自行設簿登記管理,依據實際受贈及轉贈事實,於登記簿載明捐贈人、捐贈日期、受贈品名、數量及受贈經手人之簽章證明;轉贈之受贈人、轉贈日期、轉贈品名、數量及轉贈經手人之簽章證明,免列入首揭機關團體之收入及支出計算。...
財政部2010.11.11 台財稅字第09904129070號 一、納稅義務人就本稅依法提起復查及訴願,並按復查決定應納稅額繳納半數或提供相當擔保,嗣經行政法院判決確定之案件,於計算該項稅款徵收期間時,依稅捐稽徵法第23條第3項規定扣除同法第39條暫緩執行之期間,應計算至稅捐稽徵機關依行政法院確定判決填發補繳稅款繳納通知書所訂繳納期限屆滿日。...
財政部2010.12.20台財稅字第09904120490號...
財政部2010.08.06台財稅字第09900179790號 一、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投資國內其他營利事業獲配之股票股利,嗣後出售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1規定計算證券交易損益時,得以其面額依同法第44條及第48條規定計算成本;營利事業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7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規定計算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時,亦同。...
一、按有限公司之股東,以自然人或法人為限,又依公司法第108條之規定,有限公司之董事係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準此,「信託財產專戶」尚不得為有限公司之股東或董事。 二、查信託法第1條規定:「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有限公司股東之出資額亦屬財產種類,並未為信託法所排除,惟該財產之移轉仍應踐行公司法第111條之規定,並辦理修正章程變更登記即可。有關公司章程及登記表上之股東或董事姓名,仍應以受託人之姓名登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