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房地遭法院拍賣,如屬房地合一稅課徵範圍,仍應辦理申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自105年1月1日起交易適用房地合一所得稅的房屋、土地(以下簡稱房地),不論自行出售或被法院拍賣,也不論有無所得或損失,都要在房地交易日的次日起算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辦理申報;有應納稅額者,應一併檢附繳納收據。 該局說明,房地交易日的認定,原則以房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但如該房地係遭法院強制執行拍賣,則以拍定人領得權利移轉證書之日為準,且此種情形係屬財政部公告非自願性因素交易類型之一,若持有房地期間未滿5年,可按較低稅率20%課稅。...

營利事業買賣境外基金的所得,應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近來理財風氣盛行,營利事業為獲取利潤,利用閒置資金向金融機構申購國外基金作為投資,應特別注意,營利事業處分境外基金的所得,應與國內的營利事業所得合併申報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之1有關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的規定。...

營利事業依房地合一稅2.0規定計算之應納稅額,得以投資抵減稅額抵減並計算抵減上限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倘有110年4月28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4條之4及第24條之5第2項(即房地合一稅2.0)規定之房地交易所得,應與一般營利事業所得分開計算應納稅額。惟該稅額仍屬營利事業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範圍,可適用投資抵減,且於計算投資抵減稅額上限時,應將房地合一稅2.0之應納稅額與一般營利事業所得之應納稅額合併計算可抵減限額。...

111年地價稅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規定者,應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111)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符合土地稅法第17條及第18條規定得適用特別稅率(例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或符合土地稅減免規則第7條至第17條規定得申請減免者(例如:騎樓走廊用地等),土地所有權人依規定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今年地價稅才能適用,逾期申請者,自明(112)年開始適用,請土地所有權人務必在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09w)線上申請(免用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