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實申報進口價 應加費用你應瞭

高雄關表示,國際商會(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 已發布修訂2020年版國貿條規(Incoterms 2020)並正式適用,請相關從業人員應密切留意。為配合我國報關實務運作,目前通關可採用之交易條件計有FOB、FAS、CFR、C&I、CIF及EXW6種單價條件,如發票所載非為上述單價條件之一者,應換成其中一種單價條件申報,並加計相關費用,俾利海關核估正確之完稅價格。...

減免關稅貨物復運出口應注意申報規定 以免補稅

減免關稅的進口貨物如有轉讓或變更用途,依規定應補繳關稅,但經海關核准原貨復運出口者,則免予補稅。欲適用該免稅規定,業者需主動於出口報單「申請審驗方式」欄填報代碼「8」(申請文件審查),並於「其他申報事項」欄位敘明申請原因;如有待退還的營業稅、貨物稅等內地稅,也應以相同方式申報,籲請業者留意。...

公司列報費用或損失應與業務有關並依規定取得合法憑證

公司列報費用或損失應與業務有關並依規定取得合法憑證。 依所得稅法第38條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62條規定,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費用及損失,或家庭之費用,及各種稅法所規定之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等及各項罰鍰,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故營利事業列報費用或損失之金額,即使在所得稅法規定之限額內,仍須與業務有關,並應依規定取得合法憑證,方得列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