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購買自用乘人小汽車之進項稅額依規定不得扣抵銷項稅額,坊間租車業者藉此打出「用租的比用買的還划算」促銷廣告,吸引營業人將乘人小客車改以租賃方式取代購買,以獲取租金之進項稅額來扣抵銷項稅額。但財政部於111年1月7日發布令釋,乘人小客車有5種情形,其租金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營業人在規劃購買或租賃車輛時,要注意納入考量。...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有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鼓勵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統稱雇主)積極參與防疫,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紓困特別條例)第4條規定,雇主給付員工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或疫苗接種假期間之薪資,得以給付薪資金額減除政府補助款後金額之200%(下稱薪資加倍減除)自當年度所得稅申報之所得額中減除;但已適用其他法律規定之租稅優惠者,不適用之。...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開立與非營業人之統一發票如有應行記載事項錯誤,卻無法收回作廢重開之情事,於未經調查前主動向所轄稽徵機關更正及報備實際交易資料,可免予處罰。 該局說明,營業人開立之統一發票應行記載事項書寫錯誤,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規定,應將誤寫之統一發票收回,於收執聯及扣抵聯註明「作廢」字樣,黏貼於存根聯上,並另行開立正確之統一發票交付與買受人;如為電子發票,應收回已列印之電子發票證明聯並加註「作廢」字樣,另將作廢資訊傳輸至平台存證,前揭作廢之發票,營業人於辦理營業稅申報時均應於當期之統一發票明細表註明。...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營利事業交易其在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土地,其交易所得應課徵所得稅,計算課稅所得額時不得自全年所得額中減除。 該局指出,營利事業如於同一年度出售多筆土地,應注意各土地係於104年12月31日以前或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分別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免納所得稅或第4條之4房地合一稅制課徵所得稅,其屬前者免納所得稅者,方可將出售土地利益列報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第101欄「免徵所得稅之出售土地利益(損失)」欄位,自當年度全年所得額中減除,以計算當年度課稅所得額。...
歲末年終是老闆慰勞員工發放年終獎金的時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扣繳義務人,給付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年終獎金,是屬於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應注意依規定按給付額扣取5%稅額。不過如果年終獎金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中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111年度為新臺幣86,001元),可免予扣繳;反之,如每次給付金額達86,001元以上者,扣繳義務人就應按給付額扣取5%稅額,且所扣取之稅款應於次月10日前向國庫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