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行政救濟也要注意移送強制執行相關規定

近日有納稅義務人申請復查,對於復查決定的稅額仍有不服,繼續提起訴願,想等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再來繳稅,結果被稅捐機關移送強制執行。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一般納稅義務人在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稅,稅捐機關就會移送強制執行。如果納稅義務人在復查期限內申請復查,未繳的稅款可以暫緩移送執行,但在稅捐機關作出復查決定後,納稅義務人如果要繼續提起行政救濟,就必須在繳納期限內繳納復查決定的應納稅額半數或提供相當擔保,才可以暫緩移送執行。...

贈與土地,不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其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土地增值稅就該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可申請按百分之十徵收。但如係以「贈與」移轉,則不能按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二親等親屬間因財務規劃常有土地移轉之情形,如移轉原因為「贈與」即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如移轉原因為「買賣」,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未能提出支付價款證明,經稽徵機關核定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者,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仍准適用特別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自用住宅出售前有出租情形,應按一般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原核准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案件,嗣依通報資料查得出售前有出租情形者,應改按一般稅率補徵土地增值稅。 市稅處進一步說明,土地增值稅一般稅率分為20%、30%、40%三級距,但如符合「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之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得申請適用10%優惠稅率課徵。所謂自用住宅用地,除符合地上建物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辦竣戶籍登記等要件外,「一生一次」、「一生一屋」尚須分別符合出售前1年內、前5年內無出租及營業的規定,則在規定的面積內即可適用10%的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107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重大變革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107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期間展延為109年5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未分配盈餘申報部分,配合所得稅法及產業創新條例之修正及財政部推動多項防疫紓困稅務措施,有諸多變革,請營利事業留意相關規定,以維自身權益,茲彙整重要規定如下: 一、適用稅率 自107年度起,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10%調降為5%,以利對外籌資不易之中小型企業可藉由保留盈餘累積資本,有助於營利事業未來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