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今年疫情持續嚴峻,原本依稅法規定,企業、店家等營利事業必須於每年9月辦理的「營所稅暫繳」(採特殊會計年度者另計),今年只要符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紓困相關措施者」或「其他受疫情影響致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者」兩條件之一,就能在辦理110年度營所稅暫繳申報期間內,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免辦。...
全國疫情警戒雖已降二級,但部分行業基於防疫考量,仍不便開門營業,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雖然疫情警戒降級,但業者若仍自主停業,可以申請減免停業期間房屋稅。 稅務局指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已宣布,國內疫情警戒從7月27日起降為二級,依據各地方政府規定,營業場所限制逐步鬆綁開放;然而因應防疫需求,仍有部分場所,一方面可能配合防疫尚未解封,也可能仍在自主停業當中,未能恢復營業,稅務局也將持續主動協助減免稅負。...
營利事業列報無形資產攤折成本時,要留意法規的限制,北區國稅局表示,稅法可認定的無形資產,以商譽、營業權、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各種特許權為限,其餘項目即便在財務上能認列為無形資產,稅務上卻可能無法列報。 官員表示,先前轄內某公司辦理2018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時,將一項「顧客關係」列入無形資產,並計算攤折,當年度列報了652萬餘元費用,然而國稅局卻不買單,剔除了這筆費用。 當然公司這邊也有意見,申請復查時指出,這項顧客關係,確實是出價取得的無形資產,且有依照財務會計相關規定認列。...
家人因汽車交通事故過世,因汽車強制險而產生的給付,要不要課遺產稅?中區國稅局指出,依據財政部見解,汽車強制險的給付,跟許多身後給付一樣,屬於免課遺產稅的範圍。 官員表示,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規定,有許多依法不計入遺產總額的項目,即便留有相關財產或是收入,也可以免課遺產稅。 其中有一項規定,與保險公司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額,以及軍公教、勞工或農民保險的保險金額及互助金,可以不計入遺產總額,也就是免課遺產稅的意思。...
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衝擊,許多企業為確保營運順暢,並保護顧客與員工安全,會購買相關防疫物資供員工使用,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這些防疫物資相關支出,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可列報為費用減除,且可不列為員工的薪資所得。 企業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不能鬆懈,在維持營運正常的同時,也要防堵傳播鏈擴散,一般而言除了分流上班,也有不少公司會添購防疫物資,像是口罩、消毒水、藥用酒精、額溫槍、防護衣等,提供員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