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購置屬投資性不動產之土地,其持有期間借款利息支出應列為遞延費用,不得以當期費用列支。 該局說明,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7條第9款規定,營利事業購買土地之借款利息支出,應列為資本支出;經辦妥過戶手續或交付使用後之借款利息,可作費用列支。但非屬固定資產之土地,其借款利息應以遞延費用列帳,於土地出售時,再轉作其收入之減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表示,財政部111年8月8日修正發布「稅籍登記規則」及「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部分條文規定(下稱新制規定)營業人專營或兼營以網路平臺、行動裝置應用程式或其他電子方式銷售貨物或勞務(下稱從事網路銷售),其稅籍應登記項目新增「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及「會員帳號」,且應於網路銷售網頁等清楚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營業人以網路平臺、行動裝置應用程式或其他電子方式提供他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下稱平臺營業人)負保存及提示會員交易紀錄之協力義務。...
公告主題: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十五號「金融工具」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之權益工具投資疑義 發文字號: (111)基秘字第314號 相關公報: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十五號「金融工具」 問 題 :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十五號「金融工具」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中「屬本公報範圍內之權益工具投資」,是否包括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金融工具:表達」第16A至16D段對可賣回工具及課予企業僅於清算時交付按該企業淨資產之持分比例份額予另一方之義務之工具(或工具組成部分)之規定,應分類為權益工具者? 回 覆...
公司申請辦理改選董事、監察人變更登記時,檢附股東會之部分節錄本即足 按公司法第183條第1項及第4項規定:「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應記載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在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先予敘明。...
財政部111.08.08台財稅字第11104610672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