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列報費用或損失應與業務有關並依規定取得合法憑證。 依所得稅法第38條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62條規定,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費用及損失,或家庭之費用,及各種稅法所規定之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等及各項罰鍰,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故營利事業列報費用或損失之金額,即使在所得稅法規定之限額內,仍須與業務有關,並應依規定取得合法憑證,方得列報。...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稅法第39條修正已於110年6月25日生效施行,非都市土地如符合要件,在被徵收前移轉,可比照都市土地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時,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以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且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 該局說明,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3所定「醫藥費」列舉扣除額之立法意旨,係針對身體病痛接受治療而支付之醫療費用,因屬生活中之必要支出,故於計算所得淨額時予以扣除,惟以該等醫藥費用係支付予「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始得列報「醫藥費」扣除額。...
財政部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1規定,個人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下稱機關團體)之捐贈,得於綜合所得總額20%額度內扣除;但有關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受金額限制。另依同法第36條規定,營利事業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對政府之捐贈,及經該部專案核准之捐贈,不受金額限制;對機關團體之捐贈,以不超過營利事業所得額10%額度內為限。...
(臺中訊)近來有民眾詢問,只是在小貨車上加裝座椅,為何遭稅捐稽徵機關處以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在小貨車上加裝座椅,實際與供作小客貨兩用車使用無異,依規定應繳納屬小客貨兩用車之使用牌照稅。由於小貨車應繳納的使用牌照稅相較於小客貨兩用車的稅額較低,以汽缸總排氣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