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自用乘人小客車扣抵營業稅的限制,財政部指出,如果車輛不限於供高階幹部使用,且是由營利事業集中或統一管理,有機會照常抵稅。 財政部表示,近期函釋明確化營業人承租小客車,其進項不得用於扣抵營業稅的樣態,重點仍是放在這輛車是否用於「酬勞員工個人」,因此列出二項要件,符合者便有機會合法抵稅。 官員表示,符合二項要件的乘人小客車,便可確認其採購目的不是酬勞員工個人,若確實是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在租用的過程中,所支付的進項稅額,便可以用來扣抵銷項稅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110年12月17日公布修正之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營利事業銷售或購進貨物(勞務),未依規定給與、取得或保存憑證,應按未給與、取得或保存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5%以下罰鍰,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下同)100萬元。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亦配合修正,非屬故意者,一年內經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查獲,分別按查明認定之總額處2%、2.5%、3%罰鍰。...
近年房市熱絡,帶動不少土地交易。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期在查核營利事業所得稅案件時,發現部分公司常錯列「土地漲價總數額」,導致所得額計算錯誤,提醒公司留意。 在房地合一稅制設計上,為避免重複課稅,在計算課稅所得時,可減除土地增值稅的稅基,也就是土地漲價總數額,國稅局發現公司在列報土地漲價總數額時,常見兩錯誤。 首先是免納所得稅土地,公司卻將土地漲價總數額用來作為減除項目。國稅局表示,交易土地若為尚未被徵收前移轉的公設保留地等情形,依規定免納所得稅,其土地漲價總數額也不能扣除。...
今年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5,250元,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因應基本工資調整,公司給付非境內居住者員工所得時,扣繳率基準也連帶調整,若全月薪資在37,875元以下,扣繳率為6%;月薪逾37,875元,扣繳率則為18%。 《所得稅法》規定,凡是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的個人,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而如果是非居住者有我國來源所得,則是在給付時採就源扣繳。...
公司列報廣告費要留意,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若為一次性支付數年廣告費,依規定仍要分年攤提,不能在支付年度一次全部列為費用。 許多企業為推廣新產品,常租用大樓外牆或內裝空間設置廣告看板,所支付的廣告費若有遞延性質,也就是一次買下數年看板廣告時,不能將廣告費用全數列報在支付年度,必須依約定期間分年攤提列報。 台北國稅局舉例,甲公司為推廣新產品,自2018年12月1日開始租用產品銷售商營業地點外牆,搭建新產品廣告看板,一次給付場地管理人及廣告製作費408萬元,連續兩年刊登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