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受託人應依規定設置帳簿,並按帳列內容申報信託所得

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信託行為之受託人應於每年1月底前,填具上一年度信託之財產目錄、收支計算表及依規定計算受益人之所得額、扣繳稅額資料等文件,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信託所得申報。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信託契約成立後,信託財產受託人應申請編配信託扣繳單位統一編號,並依所得稅法第6條之2規定設置帳簿,對於受託財產應詳細記載各信託之收支項目並保存憑證,此外,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如有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或設立稅籍,其銷售額除依法免徵營業稅外,應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

出售合購土地所得利益非所有權人須報綜所稅

財政部表示,與他人共同出資購買土地,以其中一人名義登記為土地所有權人,其他出資人取得出售土地所獲利益,是土地權利移轉請求權的代替利益,屬債權的實現,而非出售土地所取得的對價,屬於其他所得,應合併取得利益年度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南區國稅局舉例,甲君與乙君共同出資購買土地,將該地登記於乙君名下,後來乙君在2013年間以1.3億元出售該土地,按甲君出資比例分配價款1,100萬元,經國稅局查獲,扣除相關成本及必要費用460萬元後,核定甲君其他所得640萬元,除補稅外並處罰。...

增訂公布貨物稅條例第9條之1、第12條之6條文

11/22總統增訂公布貨物稅條例第9條之1、第12條之6條文,主要增訂內容如下: 一、 條文生效日起5年內專供太陽光電模組用之玻璃,檢具承諾不轉售或移作他用之聲明書及工業主管機關之用途證明文件者,免徵貨物稅。 二、 條文生效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報廢88年6月30日以前出廠之大貨車並購買新大貨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新車定額減徵貨物稅新臺幣5萬元。...

公司採購買法合併,需就可辨認資產及負債逐項評估,淨額部分始得列報商譽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依購買法收購他公司時,收購成本超過其取得被收購公司之有形及可辨認無形資產之公平價值並扣除承擔負債後,淨額部分可列為商譽,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列報攤折費用,但應以被收購公司之可辨認資產及負債予以逐項評估,按公平價值衡量計算後之淨額,始得認列商譽攤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