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國稅局表示,最近發現某間食品加工製造的公司,將其自行產製的加工食品,無償提供給往來廠商作為年節贈禮,該公司已於贈與客戶時依時價開立發票,但在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時,卻誤以該「時價」金額列報於「其他費用」,引發後來補稅的問題。...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財政部為防杜跨國企業集團藉於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成立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以下簡稱CFC)保留盈餘不分配,規避我國稅負,並配合國際反避稅趨勢,於105年7月27日增訂所得稅法第43條之3,建立營利事業CFC制度,業經行政院核定自112年度施行,以接軌國際反避稅趨勢及維護租稅公平。...
台北國稅局昨(18)日表示,營利事業所得稅決算或清算案件,從今年起改以公告的方式代替核定稅額通知書,不過仍有三種情形無法以公告方式代替,分別是一、申報時適用租稅減免;二、申報時適用盈虧互抵;三、上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併同辦理,任一申報項目未按申報資料核定。 國稅局表示,沒有上述情形的營利事業不必再苦苦等待核定稅額通知書才算申報完成,只要稅捐稽徵機關公告訊息,等同清算案件告一段落。...
台北國稅局昨(19)日表示,民眾無論自行出售或遭拍賣房地,也不論獲利或虧損,都要在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日隔日起30日內,主動申報與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 台北國稅局昨天表示,最近查獲多起個人出售房地,因未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導致遭補稅處罰的案件,尤其非自願出售的案件,例如因欠債而遭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拍賣的房地,因非自行出售,且拍賣款項多為償債,償債後所餘款項不多,甚至未有餘款,民眾誤解不需要申報。 不過台北國稅局解釋,拍賣也是房地交易的一種型態,即便房子被法拍,仍要主動申報及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
北區國稅局昨(4)日表示,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再延長一年,受疫情影響營業人快速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截止日也順延至2023年6月30日。 北區國稅局提醒營業人,紓困特別條例中,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不必逐案陳報財政部核准,只要是2020年1月15日營業稅稅籍狀況為營業中的營業人,短期內營業收入驟減達15%,就可以申請退還溢付的營業稅額,且申請次數不限,依審核原則,每家累計退稅額度最高可達3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