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而將餘存之貨物分配與股東或出資人,視為銷售貨物,應以時價開立統一發票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如解散或廢止營業時將所餘存之貨物抵償債務或分配與股東或出資人者,視為銷售,應以時價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該局說明,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後,餘存之貨物已不再銷售 ,該等餘存之貨物在原來購進時所支付的營業稅,已依法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營業人如將餘存之貨物抵償債務或分配股東或出資人,貨物之所有權即移轉與債權人、股東或出資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2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1項第1款及第25條規定,視為銷售,應按時價(即當地同時期銷售該項貨物或勞務之市場價格)開立統一發票。...

財政部修正發布「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財政部配合110年12月17日修正公布「稅捐稽徵法」(下稱本法)部分條文,於昨(23)日修正發布「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下稱本細則)。 財政部說明,配合本法修正公布,該部通盤檢討本細則,另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利,將現行相關解釋函令納入本細則規範,並刪除部分不合時宜條文或酌作文字修正,主要修正內容如下: 一、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變更,如不利於納稅義務人者,對於發布時尚未核課確定之案件,不適用之。(修正條文第3條)...

解除租賃契約支付個人房東之違約金,記得要辦理免扣繳憑單申報

某商號負責人詢問,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生意不佳,因不堪虧損,提前和個人房東解除租約結束營業,付給房東的違約金,需要辦理扣繳憑單申報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向個人承租房屋,因提前解約所給付之違約金,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給付時免扣繳稅款,惟應依同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並填發免扣繳憑單。...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營利事業擴大書審率打8折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適用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以下簡稱110年度擴大書審要點)申報之營利事業,110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109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者(營業期間不滿一年者,按其實際營業月份相當全年之比例換算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計算),其適用擴大書審之純益率標準,得按該行業別純益率標準之80%計算。...

機關或團體辦理110年度結算申報注意事項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110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由原本今(111)年5月1日至5月31日,展延為5月1日至6月30日止,為避免機關或團體不諳所得稅法及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下稱免稅適用標準)暨相關法令規定,致未依規定報繳稅款,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貼心整理申報應注意事項,提供機關或團體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