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轉投資事業之清算股利收入得適用「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之租稅優惠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自具控制能力或重大影響力之境外轉投資事業,依所在國家或地區法律規定辦理解散清算並分派賸餘財產,取得該賸餘財產超過其原出資額部分之所得,得選擇申請依「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以下簡稱「資金專法」)規定之優惠稅率課稅。...

召開股東會,今年增加新規定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表示,企業每年6月底前召開股東會,今年股東會除了要留意財報編列基礎變革外,還要留意兩項新要求,一是興櫃公司也要設立獨立董事,二是實收資本額未達2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也開始要設審計委員會。 勤業眾信稅務部副總藍聰金表示,為因應國內會計準則變革,經濟部今年1月發布最新函釋規定,指出公司在辦理2019年度財務報表的盈餘分配時,過去將「本期稅後淨利」作為法定盈餘公積的提列基礎,今年起應從「本期稅後淨利」之外,再加計其他項目當中,已經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的數額。...

營利事業於107年度因會計準則版本變動致追溯調整當年度期初保留盈餘數,應留意未分配盈餘計算之相關規定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自107年度起,營利事業因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公報之會計準則版本變動、採用新發布會計公報,或由企業會計準則公報變更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致追溯調整當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淨增加數」或「淨減少數」,應計入變更會計準則當年度之未分配盈餘,計算應加徵之營利事業所得稅。...

或有負債,財報須附註

「或有負債」依IAS 37「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規定,是企業因過去交易或事件產生的可能義務。此一義務存在與否需視一個或多個企業無法控制的不確定未來事項是否發生才能證實,或是為過去交易或事項產生的現時義務,但清償該義務並非很有可能發生或無法可靠衡量該義務的金額。...

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實質投資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應注意事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鼓勵企業投資,提升國內投資動能,108年7月24日增訂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以未分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達一定金額,得列為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免加徵5%營利事業所得稅,自107年度起之未分配盈餘申報案件適用。財政部並於109年1月9日訂定發布「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實質投資適用未分配盈餘減除及申請退稅辦法」(下稱子辦法),明定實質投資之範圍及應達一定金額之標準、申報程序、退還溢繳稅款之申請程序與其他相關事項,以資明確。...

開曼,遭歐盟列租稅黑名單

根據歐盟最新決議,台商偏好的海外轉投資免稅天堂-開曼群島,由於經濟實質規範未能過關,已從觀察名單被轉列租稅不合作黑名單。下一次黑名單審查預定今年10月進行,已在當地設立公司的台商,將可能於這段期間受到租稅懲罰。 安侯建業稅務部副總林棠妮指出,歐盟已確定將對租稅黑名單國家進行四類制裁措施,包括更高的貿易扣繳稅率、拒絕認列歐盟企業往來支出、免稅股利轉為應稅所得、加強向黑名單地區受控企業課稅,歐盟各成員國將在2020年底前,從四項租稅制裁中擇一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