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lhccpa | 8 月 29, 2023 | 新聞發佈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如捐贈財產予「非」財團法人組織,不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3款不計入贈與總額之規定,應依法課徵贈與稅。 該局說明,個人捐贈財產予依法登記財團法人組織,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其必須先符合行政院訂定發布「捐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祭祀公業財團法人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或贈與總額適用標準」,始得不計入贈與總額,免課徵贈與稅,而「非」財團法人組織則無此項規定之適用,仍應依規定報繳贈與稅。...
by lhccpa | 8 月 29, 2023 | 新聞發佈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貨物,如於出貨前已先收取訂金,應先行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 該局說明,營業人銷售貨物,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規定,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開立統一發票,其於發貨前已收取之貨款,應先行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如營業人於發貨前未向買受人收取貨款,則以發貨時為開立統一發票之時限。...
by lhccpa | 8 月 29, 2023 | 新聞發佈
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申報基本所得額時,於計算出售被投資公司因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而取得之股票,其取得日期之認定,應以除權基準日為準,據以判定是否適用已持有滿3年而得減半課稅之優惠。 該局指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7條第3項規定,營利事業出售其持有滿3年以上屬所得稅法第4條之1規定之股票者,於計算基本所得額時,得以減除當年度出售該持有滿3年股票交易損失後之正數餘額之半數計入,惟若其出售之股票中包含被投資公司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配發之股票,應按該股票之除權基準日判斷是否已持有滿3年。...
by lhccpa | 8 月 29, 2023 | 新聞發佈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採曆年制之營利事業應於112年9月1日起至10月2日止辦理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除了特殊會計年度及逾期申報案件外,均可採用網路申報。 有關112年度營利事業之暫繳申報規定,簡要說明如下: 一、免辦暫繳之營利事業: (一)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其營利事業所得稅依所得稅法第98條之1規定,應由營業代理人或給付人扣繳者。 (二)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及經核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 (三)依所得稅法或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者。...
by lhccpa | 8 月 15, 2023 | 新聞發佈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依110年4月28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4條之4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個人銷售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取得之房屋、土地,符合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第1款第6目要件者,其交易所得所適用20%單一稅率,但如係出售因繼承而取得合建之房屋,則不適用上述20%單一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