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信託、繼承而移轉之土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以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成立信託行為,或因信託行為不成立、無效、解除或撤銷,委託人與受託人間移轉土地所有權,以及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與受益人間移轉土地所有權,都無須申報課徵土地增值稅。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信託案件雖然不用申報移轉土地現值,但是須要至稅捐稽徵機關辦理查欠作業後,才可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移轉登記。 另外,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所以,繼承人繼承土地時,也無須辦理土地增值稅申報。但繼承取得土地後移轉他人時,就必須申報土地增值稅,其前次移轉現值是以繼承開始時該土地的公告現值來計課土地增值稅。...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剛結束,這時候發現有漏報的所得該怎麼辦呢?

北區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才剛剛於5月底結束,各地分局、稽徵所已陸續接獲不少誠實的民眾在報完稅之後,紛紛來電詢問,如果發現有部分所得漏未申報,該如何處理才好呢?對此,北區國稅局特別提出了說明:納稅義務人報完稅後,在國稅局核定之前,民眾如果發現有漏報所得時,只要再填寫1份申報書,並在空白處註明「第2次申報」,將該申報書寄回或親自送回戶籍所在地的稽徵機關就可以了。但本局特別提醒,如果第2次申報的計算結果,尚有應補繳的稅款時,就得先行填寫1份「自動補報的繳款書」,到金融機構繳完稅後,再將該繳款書連同第2次申報的申報書,一併寄送,這樣...

網路賣家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網路賣家透過網路銷售貨物、勞務,每月銷售貨物金額,雖無實體店面,但每月銷售額如已達8萬元,銷售勞務金額已達4萬元者,仍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 該分局呼籲,網路賣家若有上述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逃漏稅捐情形,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儘速向所轄稽徵機關補辦稅籍登記並補報補繳稅款,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新聞稿聯絡人:銷售稅 劉課長 聯絡電話:(06)6372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