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避稅資訊交換三方式

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14日表示,今後我國與締約他方國進行稅務用途資訊交換,有三種方式:個案請求、自發提供及自動交換。而財政部已宣布將在2020年與其他國家進行第一次交換。 安永指出,企業或個人都應評估海外帳戶資訊交換後,過去年度及未來將涉及的稅務法規遵循風險。 反避稅已成全球趨勢,財政部也已完備台灣版肥咖(CRS)子法「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和締約國進行稅務用途資訊交換的方式,除了過去的個案請求外,新增自發提供與自動交換兩種方式。...

明年遺贈稅扣免額不變

財政部公告2018年發生的繼承或贈與案件,其適用遺產稅與贈與稅的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的金額。因為物價指數並未上調至應行調整的標準10%,因此遺贈稅的免稅額與相關扣除額等金額不變。 明年遺產稅的免稅額仍維持1,200萬元,而贈與稅的免稅額亦維持220萬元,和今年一樣。...

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營業稅

現代人生活忙碌,往往無暇外出購物消費,近年來由於科技發達,網路技術及速度的提升,愈來愈多民眾利用網路購買或銷售貨物,可以說是一種在實體門市外新增的銷售通路。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均應依法課徵營業稅,因此,網路賣家如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基於租稅公平考量,應依法課徵營業稅,以落實與實體商店間的租稅公平。...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將自106年12月28日起施行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表示,為落實憲法保障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及其他相關基本權利,確保納稅者權利,實現課稅公平及貫徹正當法律程序,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以下簡稱納保法)經總統於105年12月28日公布,並將自106年12月28日起正式施行。 該分局說明,納保法係針對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制定專法,屬特別法性質 ,凡涉及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者,得優先適用該法規定。稅捐稽徵機關將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協助納稅者與稅捐稽徵機關間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受理納稅者之申訴或陳情,並提出改善建議,於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