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lhccpa | 10 月 26, 2020 | 新聞發佈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投資國外基金利得,應與其國內之營利事業所得合併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之1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之規定。...
by lhccpa | 10 月 26, 2020 | 新聞發佈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匯回境外資金得選擇適用「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以下簡稱資金專法)課稅,或提示證明文件,以辨認匯回資金性質,釐清屬於核課期間內之海外所得金額,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課稅。...
by lhccpa | 10 月 26, 2020 | 新聞發佈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生前借與其投資經營公司資金,性質屬股東對公司之應收債權,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係屬被繼承人財產,應列入遺產申報。...
by lhccpa | 10 月 26, 2020 | 新聞發佈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一方面借入款項支付利息,一方面貸出款項卻不收取利息,或收取利息低於所支付之利息,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7條第11款規定,支付之利息相當於該貸出款項按利率差額計算之金額,將不予認定。...
by lhccpa | 10 月 19, 2020 | 新聞發佈
一年度被重複檢舉漏稅,就算已展開行政救濟,可能也難逃多次查稅風險。 北區國稅局表示,轄內某大型餐飲公司正為了過去的補稅的問題提起訴訟,但國稅局近期接獲檢舉漏稅事證,又對同一年度作出新的補稅處分,前後合計補稅將近572.4萬元,當事公司恐怕得分二筆官司來打。 官員表示,轄內一間大型餐飲業者過去營所稅申報紀錄不佳,在2017年度的申報案中,就因為提不出該有的成本帳簿文據,被國稅局依同業利潤率核定所得,補稅289.9萬元,該公司對此不服,不只提復查,現在也還在打行政救濟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