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lhccpa | 1 月 31, 2020 | 新聞發佈
北區國稅局表示,贈與稅要在贈與發生日起算30日內申報,不過在實務運作上,第一次申請若資料準備不及,國稅局通常會允許延期一次,最多三個月;若三個月後仍無法如期申報,就須提出不可抗力的特殊事由。 官員表示,贈與稅有每年220萬元免稅額,贈與人在同一個課稅年度當中,不管贈與幾個對象、分幾次贈與,凡贈與他人財產總值超過220萬元,應於超過免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 官員指出,家人之間最常利用每年220萬元免稅額來辦理不動產移轉,所以每年1月時,國稅局都會收到許多贈與稅申報案。...
by lhccpa | 1 月 31, 2020 | 新聞發佈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因銷售貨物或勞務而取得的違約金或賠償收入,應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該局說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及第16條第1項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均應依法課徵營業稅。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的全部代價,包括營業人在貨物或勞務的價額外收取的一切費用,均屬銷售額,為營業稅課稅範圍。是以,凡因銷售貨物或勞務而收取的一切代價,均應併入銷售額計算。...
by lhccpa | 1 月 31, 2020 | 新聞發佈
財政部於今(15)日核釋,自107年度起,營利事業因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公報之會計準則版本變動、採用新發布會計公報,或由企業會計準則公報變更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致追溯調整當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淨增加數」或「淨減少數」,應計入變更會計準則當年度之未分配盈餘,計算應加徵之營利事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