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取之法定遲延利息,非屬銷售額範圍,不課徵營業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據財政部112年12月6日台財稅字第11204662230號令,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因買受人遲延支付價款,基於雙方約定或經訴訟、非訟程序而依民法第233條第1項規定向買受人收取之遲延利息,尚非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之代價,不課徵營業稅。 該局提醒,營業人可自行檢視若有上述情形而誤開立發票報繳營業稅,可填寫申請書敘明事由,並檢附該期營業稅申報書及證明文件,向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更正營業稅申報資料。...

公司以盈餘進行實質投資達100萬元,得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

為鼓勵營利事業以盈餘進行實質投資,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及「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實質投資適用未分配盈餘減除及申請退稅辦法」規定,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自辦理107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起,因經營本業或附屬業務所需,於當年度盈餘發生年度之次年起3年內,以該盈餘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之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實際支出金額之合計數達新臺幣(下同)100萬元,該投資金額得列為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

營利事業適用擴大書面審核申報所得稅,短漏報所得額計算方式說明

營利事業採擴大書面審核方式辦理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經發現短漏報收入,依「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擴大書審要點)規定,其漏報所得額之計算,視短漏報營業收入之成本是否已申報,及短漏報非營業收入金額多寡而定。...

籲請業者善用稅則預先審核 以利正確申報貨品分類號列

基隆關表示,廠商申報貨物進口,如對貨物稅則號別或貨品分類號列有疑問,可於貨物進口前依關稅法第21條及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規定,向海關申請稅則預先審核,以加速通關並保障自身權益。 基隆關進一步表示,近來有廠商自中國大陸進口「SPICED...

營利事業申請延期提供CFC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替代該財務報表之其他文據者,應於今年12月2日前提供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於辦理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於今年5月31日前已依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第10條規定,申請延期提供CFC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替代該財務報表之其他文據者,可延至今年12月2日(因今年11月30日為例假日,順延至下一個上班日)前提供。...

銷售貨物或勞務給小規模營業人,應開立三聯式發票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營業人,不論買受人是否使用統一發票,均應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7條及第9條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營業人者,應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並載明買受人名稱及統一編號;如開立二聯式發票,因未載明買受人統一編號,涉有應行記載事項未依規定記載的情形,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48條規定,應按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處1%罰鍰,金額最少1,500元,最高可罰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