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罰鍰,禁列費用損失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公司若因為違反法規,被主管機關處以罰鍰,這筆罰鍰將無法列報費用或損失,否則將會被稽徵機關剔除、補稅。 有一家A公司是以承攬工程為業,在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中,列報鉅額其他損失400萬元,國稅局根據公司所提示的相關資料抽絲剝繭,發現這家公司當年度因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被追繳押標金400萬元,屬於罰鍰,依規定在申報營所稅時不能列為費用或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