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之共有土地欠稅,繼承人可能被強制執行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未辦繼承登記或雖辦竣繼承登記但未分別持分的土地,屬公同共有土地,依稅捐稽徵法第12條規定,公同共有土地由管理人負納稅義務,如果未設管理人,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全體公同共有人對應納稅捐負有連帶責任。因此,因繼承取得的土地,未辦繼承登記或登記為公同共有,繼承人對此類土地應納稅捐未全部繳清者,全體繼承人仍應負繳納責任。...

自行新建或移轉取得房屋時,記得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使用情形,以節省房屋稅捐

個人自行新建或移轉取得住家用房屋,如符合自住房屋要件者,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應向房屋所在地方稅務機關申報使用情形,以適用較優惠之自住房屋稅率。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個人所有住家用房屋符合下列要件者,屬供自住使用: 一、房屋無出租使用。 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