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lhccpa | 10 月 20, 2021 | 新聞發佈
日前市民陳先生來電詢問,其所有房屋於5年前建造完成時,已依規定向稅捐處申報房屋設籍,但現在因居住空間不足,想要在自家頂樓增建鐵皮屋,這還需要再向稅捐處申報嗎?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如有增建或使用情形變更,應於建造完成或變更使用之日起30日內,檢附相關資料主動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該處說明,近來受理檢舉房屋稅違章案件,發現民眾於房屋頂樓增建及1樓前後加蓋車棚、廚房等無使用執照房屋,或自住房屋變更供出租、營業使用時,常常忽略要主動向稅捐處申報,造成日後被補稅及裁罰,荷包無端多添損失。...
by lhccpa | 10 月 20, 2021 | 新聞發佈
今年綜所稅申報期延長,許多人最近才收到國稅局寄發的補稅通知,南區國稅局指出,特別針對已申請延、分期稅務紓困的民眾,要留意復查申請的期限,仍是依法定期限為準,適用紓困措施不會延後復查期間。 各區國稅局已經在9月中、下旬寄發綜所稅核定稅額通知書及繳款書,官員表示,若有應補稅的案件,國稅局將繳款期限訂在10月中;如果納稅義務人對國稅局的算法、補稅處分有異議,可以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於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30日內,提出復查申請。...
by lhccpa | 10 月 20, 2021 | 新聞發佈
企業買賣股票並非完全免稅,須注意我國二項稅制設計,台北國稅局指出,首先,證交所得雖原則上免納所得稅,但應計入基本所得額計稅;其次,若是出售長期持有達三年以上的股票,相關所得可享稅務減免。 官員表示,營利事業在出售股票時,根據《所得稅法》第4-1條規定,其證券交易所得雖可免納所得稅,但證交所得仍應計入當年度「基本所得額」當中課稅。 不過為鼓勵企業長期投資,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另有規定,在把證交所得納入計算時,若出售持有滿三年以上的股票,相關所得餘額,可以只將半數計入基本所得額,類似減半課稅的概念。...
by lhccpa | 10 月 12, 2021 | 新聞發佈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財政部近期修正發布印花稅違章案件裁罰倍數參考表規定,針對短漏繳及彙總繳納逾期繳納印花稅案件,增加裁罰處分核定前補繳稅款即適用較低裁罰倍數之減罰規範,使裁罰更為公允並保障納稅者權益。 該處進一步說明,財政部近年來持續檢討「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之裁罰標準,今(110)年地方稅已陸續修正房屋稅、契稅及土地稅法部分處罰標準,印花稅法部分則於9月10日修正發布。藉由通盤檢視罰緩金額與倍數合理性,確保稽徵機關於處罰前充分審酌違章情形,使裁罰更具妥適性,以維護賦稅人權。...
by lhccpa | 10 月 12, 2021 | 新聞發佈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如有預收貨款情形,應注意於完成貨品交付時轉列為營業收入。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銷售商品常有預收貨款情形,於預收貨款時依規定應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並帳列預收貨款,嗣交付貨品時,才認列營業收入。故營利事業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會產生申報營業收入與開立統一發票金額不一致情形,應於結算申報書內「營業收入調節說明欄」項下調整說明其差異原因。嗣貨品交付交易完成,收入已實現,應將帳列預收貨款轉列為交易完成年度之營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