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受託代銷免徵營業稅商品,除符合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規定外,仍應依法開立免稅統一發票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受託代銷營業人銷售代銷貨物時,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7條第2項規定,應開立統一發票與買受人,並於備註欄註明「受託代銷」字樣。除符合同辦法第4條規定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外,縱使該代銷貨物經核准免徵營業稅,其銷售免稅貨物之銷售額仍應依法開立免稅統一發票。...

購回已出售之自用住宅用地無「重購退稅」之適用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依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2年內「另行購買」自用住宅用地者,得申請就其已納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 該處補充說明,陳小姐於108年5月20日將A土地賣給王先生,另於110年3月25日重新購回A土地,出售土地地價為135萬元,繳納土地增值稅為13萬元,新購土地地價為160萬元,雖然新購土地自宅用地地價高於出售自宅用地地價扣除已納土地增值稅,即[160萬-(135萬-13萬)=38萬>13萬]...

逾期繳納稅款,滯納金最高加徵率由15%調降為10%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為確保國家財政稅收並同時兼顧納稅義務人權益,「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於110年12月17日修正公布,其中第20條第1項,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其滯納金規定由原來「每逾2日」修正為「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最高加徵率由原先的15%調降為10%,並經行政院核定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