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lhccpa | 9 月 20, 2022 | 新聞發佈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因全球化營運的拓展,通常會在國外設置發貨倉庫,先將貨物運送到國外發貨倉庫,接到訂單後,就可迅速從發貨倉庫出貨。透過國外發貨倉庫銷售貨物時要特別注意,列報實際的銷售價格,需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收入及盤點存貨。...
by lhccpa | 9 月 20, 2022 | 新聞發佈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49條規定,營業人未依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逾期30日內申報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下同)1千2百元,最高不得超過1萬2千元;逾30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30%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3千元,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若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1千2百元,怠報金為3千元。...
by lhccpa | 9 月 14, 2022 | 新聞發佈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111)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符合土地稅法第17條及第18條規定得適用特別稅率(例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或符合土地稅減免規則第7條至第17條規定得申請減免者(例如:騎樓走廊用地等),土地所有權人依規定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今年地價稅才能適用,逾期申請者,自明(112)年開始適用,請土地所有權人務必在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09w)線上申請(免用憑證),...
by lhccpa | 9 月 14, 2022 | 新聞發佈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倘有110年4月28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4條之4及第24條之5第2項(即房地合一稅2.0)規定之房地交易所得,應與一般營利事業所得分開計算應納稅額。惟該稅額仍屬營利事業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範圍,可適用投資抵減,且於計算投資抵減稅額上限時,應將房地合一稅2.0之應納稅額與一般營利事業所得之應納稅額合併計算可抵減限額。...
by lhccpa | 9 月 14, 2022 | 新聞發佈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之財產於繼承事實發生後所產生之所得,係屬繼承人之所得,非為被繼承人之所得或遺產。例如被繼承人遺留之不動產,於其死亡後繼續租與他人,自繼承開始日起,該租金屬繼承人之所得,應依法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租賃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