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未成年人名義興建房屋應以領取使用執照時為贈與日

陳先生來電詢問,其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興建房屋應如何申報贈與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以未成年人名義申領建築執照興建房屋,應以領取使用執照時為贈與行為發生日,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申報贈與稅;倘嗣後該房屋興建完成,於領取使用執照時,該未成年人業已成年,因仍屬「以自己之資金為他人購置不動產」之情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仍應課徵贈與稅。該項贈與房屋價值之計算,依同法第10條第1、3項規定,應以該房屋之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滿18歲轉大人的稅制影響

民法成年年齡於112年1月1日起下修為18歲,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貼心提醒民眾,雖然地方稅相關稅務法令並未修改,但多項稅務優惠的條件,涉及子女成年與否,因此民法下修成年年齡為18歲,對於房屋稅、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的租稅優惠適用上,仍有實質影響。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以房屋稅而言,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所有房屋合計3戶以內,無出租或營業,適用「自住住家用」1.2%優惠稅率。當未成年子女於112年滿18歲成年時,即可另立1戶,有利於多屋族的財產節稅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