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列報境外稅額扣抵注意計算可扣抵限額

總機構在我國境內的營利事業應將境內及境外全部所得納入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納稅,境外所得已依所得來源國稅法規定繳納的所得稅,可自結算應納稅額中扣抵,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境外可扣抵稅額除了有扣抵限額規定外,因未適用所得稅協定而溢繳之國外稅額,不得申報扣抵。...

個人出售受贈之房地,原則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取得日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自105年1月1日起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核屬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課稅範圍,個人若出售受贈取得之房屋、土地,除因夫妻間互贈取得外,該房屋、土地取得日之認定,應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並以其取得日起至交易日止計算持有期間,按持有期間長短適用不同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公司短漏報情節輕微仍可適用盈虧互抵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考量企業永續經營及課稅能力之正確衡量,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但書規定,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符合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藍免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得將前十年核定虧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

企業證交所得課稅 二個注意

企業買賣股票並非完全免稅,須注意我國二項稅制設計,台北國稅局指出,首先,證交所得雖原則上免納所得稅,但應計入基本所得額計稅;其次,若是出售長期持有達三年以上的股票,相關所得可享稅務減免。 官員表示,營利事業在出售股票時,根據《所得稅法》第4-1條規定,其證券交易所得雖可免納所得稅,但證交所得仍應計入當年度「基本所得額」當中課稅。 不過為鼓勵企業長期投資,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另有規定,在把證交所得納入計算時,若出售持有滿三年以上的股票,相關所得餘額,可以只將半數計入基本所得額,類似減半課稅的概念。...

稅務紓困復查 留意期限

今年綜所稅申報期延長,許多人最近才收到國稅局寄發的補稅通知,南區國稅局指出,特別針對已申請延、分期稅務紓困的民眾,要留意復查申請的期限,仍是依法定期限為準,適用紓困措施不會延後復查期間。 各區國稅局已經在9月中、下旬寄發綜所稅核定稅額通知書及繳款書,官員表示,若有應補稅的案件,國稅局將繳款期限訂在10月中;如果納稅義務人對國稅局的算法、補稅處分有異議,可以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於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30日內,提出復查申請。...

房屋增建或使用情形變更,應主動申報以免受罰

日前市民陳先生來電詢問,其所有房屋於5年前建造完成時,已依規定向稅捐處申報房屋設籍,但現在因居住空間不足,想要在自家頂樓增建鐵皮屋,這還需要再向稅捐處申報嗎?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如有增建或使用情形變更,應於建造完成或變更使用之日起30日內,檢附相關資料主動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該處說明,近來受理檢舉房屋稅違章案件,發現民眾於房屋頂樓增建及1樓前後加蓋車棚、廚房等無使用執照房屋,或自住房屋變更供出租、營業使用時,常常忽略要主動向稅捐處申報,造成日後被補稅及裁罰,荷包無端多添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