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發生進貨退出或折讓,應於發生當期申報營業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因進貨取得進項憑證,已依規定將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嗣後如因商品瑕疵或其他因素,發生進貨退出或折讓,應於買賣雙方合意退貨、折讓之發生日開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並於發生進貨退出或折讓當期申報扣減進項稅額。...

受疫情衝擊企業,符合一定條件,免辦理110年度營所稅暫繳

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下稱營所稅)暫繳申報即將於110年9月1日開始,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為減輕營利事業繳稅資金壓力,符合一定條件者,可免辦110年度營所稅暫繳。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依財政部110年8月6日台財稅字第11004598580號令,營利事業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紓困條例)施行期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於110年度營所稅暫繳申報期間內,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免辦理110年度營所稅暫繳:...

強制險賠償金 免遺產稅

家人因汽車交通事故過世,因汽車強制險而產生的給付,要不要課遺產稅?中區國稅局指出,依據財政部見解,汽車強制險的給付,跟許多身後給付一樣,屬於免課遺產稅的範圍。 官員表示,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規定,有許多依法不計入遺產總額的項目,即便留有相關財產或是收入,也可以免課遺產稅。 其中有一項規定,與保險公司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額,以及軍公教、勞工或農民保險的保險金額及互助金,可以不計入遺產總額,也就是免課遺產稅的意思。...

無形資產攤折成本 有限制

營利事業列報無形資產攤折成本時,要留意法規的限制,北區國稅局表示,稅法可認定的無形資產,以商譽、營業權、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各種特許權為限,其餘項目即便在財務上能認列為無形資產,稅務上卻可能無法列報。 官員表示,先前轄內某公司辦理2018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時,將一項「顧客關係」列入無形資產,並計算攤折,當年度列報了652萬餘元費用,然而國稅局卻不買單,剔除了這筆費用。 當然公司這邊也有意見,申請復查時指出,這項顧客關係,確實是出價取得的無形資產,且有依照財務會計相關規定認列。...